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加强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前后教学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课堂教学
全体师生应严格依照课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展教学活动,不迟到早退,未经审批不得擅自调课或停课。若确实需要调整教学安排,应提前完成审批备案流程。
因法定节假日耽误的课程学时,任课教师须安排补课。
二、实践教学
专业学位培养学院要加强对学生实践教学的管理,及时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和个人防护,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相关学院要加强与实习基地的沟通联系,要安排专人实地考察实习基地(场所)安全条件、研判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不具备或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严禁开展实践教学。正常开展实践教学的,要随时掌握学生实习进展情况,督促实习单位按照实习协议安排好学生的工作、生活和安全保障。
三、导师指导
各学院要督促导师根据研究生培养计划,加强指导,做好学术交流、开题、中期等工作。
四、教学检查
研究生院在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前后将对课堂教学秩序进行随机抽查。
各学院要成立教学秩序检查组,于国庆节、中秋节假日前后对本单位教师到岗情况、学生出勤情况、课堂教学秩序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研究生院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