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学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快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推进一流学科建设行动计划(2024-2027 年)》(内教发〔2024〕2 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学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内教研〔2024〕33号)要求,现就学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二、项目类别
提质培育学科建设项目。
三、申报程序
1.新申请立项项目,填报《内蒙古自治区学科建设项目项目申报书》(附件1),提供相关论证、佐证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对已立项建设项目(教育学、中国史、艺术学),在《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2024-2026年建设期)》的基础上,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学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内教研〔2024〕33 号)(附件2)修改完善申报书。
2.自治区教育厅对高校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初审合格项目,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集中评审。评审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类,合格项目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准予立项并纳入项目库。
四、申报要求
(一)做好项目规划。聚焦服务办好“两件大事”和“ 闯新路、进中游” 目标任务,结合本校发展实际和办学定位,突出特色学科专业服务自治区产业发展能力建设,精准设定2025年度具体建设目标,系统形成2025-2027年建设规划。
(二)做好项目论证。对标修订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学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做好项目实施必要性、可行性论证,以学科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出发点和落脚点,集中财力办大事,明确实施路线图,确保建设项目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切实可行,坚决避免重复建设。
(三)做好绩效评价。学科建设要以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为总体目标,兼顾本校相关教育评估评价指标协同提升,分年度明确建设目标和预期效益。绩效目标作为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的依据。立项次年4月底向教育厅和财政厅提交绩效自评报告。
五、报送要求
各学院于2024年9月6日前将《内蒙古自治区学科建设项目申报书》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五份报送至研究生院齐志楼205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xkb@bttc.edu.cn。
联系电话:6193501、6193506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学科建设项目申报书》
2.《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学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研究生院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