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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头师范学院关于申报新增硕士点位专家评审会的通知

    2017年07月05日 08:15  点击:[]

    包头师范学院关于申报新增硕士点位专家评审会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学位[2017]9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2号),按照自治区学位委员会的要求,学校定于

    711召开包头师范学院申报新增硕士点位专家评审会。评审会除校学位委员会的成员外,还特别邀请了自治区学位委员会成员和资深专家。评审结果将在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上报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审议。

    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研究,如有申报意向,请按时提交、准备以下材料:

    1、请将申报所需材料简况表条件对照表培养方案支撑材料的电子版77下午3点前发送至15847081707@163.com

    2、简况表、条件对照表的纸质版各一式30,培养方案、支撑材料的纸质版各一式1710上午交到研究生处410办公室。

    3、各申报院系的负责人按照申报基本条件要求,准备在评审会上进行汇报用的PPT(时长约10分钟),内容要求高度凝练、突出重点。

    注意事项:

    1、申报院系负责人必须保证提交材料中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如有学术造假现象,后果自负!

    2、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截止时间是77日下午3点前,如过期不提交材料视为放弃申报,请各院系务必按时提交!

    3、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及相关表格的下载详见研究生处网站“信息公告”《关于进行2017年申报新增硕士点工作的通知》。

    4、评审会安排:

    时间:711日上午830

    地点:办公楼第二会议室

    主持人:刘兴旺

    参加人:校学位委员会全体成员,申报新增点位院系负责人,外聘专家

    (详见《包头师范学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第二十周日程安排表》)

     

    联系人:苏辛欣

    联系电话:6193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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