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 2023-2024 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论坛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进一步拓宽我校研究生的学术视野,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搭建活跃的学术空间,促进不同学科间的学术交流,激发广大研究生追求真理、勇于探索、刻苦钻研的治学作风和注重交流与合作的团队意识,形成鼓励创新、争先创新、勇于创新的学术理念,经学校研究决定举办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论坛。
一、论坛举办时间
本学期研究生论坛举办时间为第六周 (4月8日) 至第十四周 (6月7日) 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顺延。预计举办8场左右,具体安排见附件。
二、论坛主讲人范围
申请本学期研究生论坛主讲人范围为学科教学(语文)、社会工作、法律(法学)、中国史、学科教学(美术)、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学科教学(数学)的全体研究生。每学科专业限推荐1名。
三、论坛举办形式
本学期研究生论坛以线上或线下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各学院自行确定,于举办前一周上报研究生院,同时提交《包头师范学院研究生论坛申请表》。
四、相关工作流程
(一) 论坛以研究生学术论文交流、学术问题研讨、专题报告、学术讲座以及科技创新成果与创新文化展示为主要形式,就本学科领域及其相关领域发展前沿热点和有关重大科学技术问题,进行深入广泛的学术交流。
(二) 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研究生指导教师和所在培养学院审核通过后,于举办前一周上报研究生院。每学科专业必须且只限推荐1名,请各学院务必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在学院内部进行公开选拔,由教授委员会严格把关,择优推荐,讲座时间不低于50分钟。
(三) 论坛需由研究生指导教师主持,同时至少请一位本专业教师参加并进行点评。全体在校研究生均须参加,并进行考勤。
五、其它
(一) 论坛结束后,主讲人将讲稿(电子版)、论坛照片及新闻报道提交研究生院存档。
(二) 研究生论坛主讲人在后续的评奖评优中优先考虑,或有相应加分。
(三) 参加论坛的研究生要严格考勤,如确实不能参加,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联系人:徐颖
电 话:6193087
附件:
2023-2024 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论坛安排
周 次 |
学 院 |
第六周 (4月8-12日) |
文学院 |
第七周 (4月15-19日) |
政治与法律学院(社会工作) |
第八周 (4月22-26日) |
政治与法律学院(法律) |
第十周 (5月6-10日) |
历史文化学院 |
第十一周 (5月13-17日) |
美术学院 |
第十二周 (5月20日-24日) |
教育科学学院(小学教育) |
第十三周 (5月27日-31日) |
教育科学学院(学前教育) |
第十四周 (6月3日-7日) |
数学科学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