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研究生培养中期考核检查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确保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及时总结评价研究生入学以来的综合表现,根据《包头师范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试行)》,现就做好2019年研究生培养中期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7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2018级教育硕士,以及延期毕业的研究生。
二、考核内容
(一)思想政治表现:主要从研究生政治素质、治学态度、道德修养、组织纪律等方面考核研究生品行是否达到研究生培养目标的要求。
(二)课程学习成绩:检查研究生入学以来执行培养计划情况。包括所修各门课程的成绩、学术交流、教育实践和社会实践的情况。
(三)科研能力:主要考核研究生开题报告完成情况、学位论文进展情况等。
三、考核方式及步骤
(一)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由研究生处组织,各培养单位具体实施。
(二)研究生本人进行自我总结,并填写《包头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检查表》。
(三)研究生导师对研究生进行综合评价,在《包头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检查表》上填写意见。
(四)培养单位通过学术委员会讨论给出中期考核结论:合格或不合格。被定为不合格的研究生,应推迟一年答辩。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不合格:
1.政治思想表现差,多次出现违规违纪现象且屡教不改者;
2.课程学习成绩和学分达不到要求。
3.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差,第一次开题报告未获通过且按规定要求重做仍未通过。
4.未经批准不参加中期考核。
(五)考核结束后,培养单位将《包头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检查表》于2019年12月20日前上报研究生处备案。
附:包头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