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领域(方向)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学校学科建设规划,结合教育专业学位类别发展需求,开展新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领域(方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硕士下设领域(方向)
代码 |
领域(方向)名称 |
045101 |
教育管理 |
045102 |
学科教学(思政) |
045103 |
学科教学(语文) |
045104 |
学科教学(数学) |
045105 |
学科教学(物理) |
045106 |
学科教学(化学) |
045107 |
学科教学(生物) |
045108 |
学科教学(英语) |
045109 |
学科教学(历史) |
045110 |
学科教学(地理) |
045111 |
学科教学(音乐) |
045112 |
学科教学(体育) |
045113 |
学科教学(美术) |
045114 |
现代教育技术 |
045115 |
小学教育 |
045116 |
心理健康教育 |
045117 |
科学与技术教育 |
045118 |
学前教育 |
045119 |
特殊教育 |
045120 |
职业技术教育 |
凡我校目前没有开展招生的领域(方向)均可申报。
二、评议程序及工作安排
1. 学院申请
相关二级学院按照《教育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附件1)提出申请,并于6月2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
2. 核查申报材料并确定申请资格
6月23日前,学科规划办会同教师教育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确定符合申报资格的领域(方向)名单。
3. 组织评议
6月27日前,学校组织评审专家组对拟申报新增领域(方向)进行评议。
4. 学校审议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专家评议意见进行审议,提出新增领域(方向)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
三、材料报送
1. 《申请教育硕士专业领域(方向)简况表》(附件2)(须左侧胶装,白色云纹纸封皮)、《申请新增教育硕士领域(方向)基本条件对照表》(附件3)纸质版,各一式8份。
2. 《简况表》、《对照表》、佐证材料(应与简况表所填内容对应)的电子版(PDF)。
3. 报送地点:齐志楼205室
邮 箱:xkb@bttc.edu.cn
联系电话:6193501
附件1:《教育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
附件2:《申请教育硕士专业领域(方向)简况表》
附件3:《申请新增教育硕士领域(方向)基本条件对照表》
学科规划办公室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