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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头师范学院关于2019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9年03月02日 14:26  点击:[]

    包头师范学院关于2019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证本学期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对2019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如下,请各位硕士生导师和研究生按照通知做好相关工作。

    一、申请答辩人员范围

    20197月拟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二、答辩前准备工作

    (一)资格审核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包头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办法(试行)》对申请答辩的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查,硕士生导师对研究生学位论文严格审核,要对论文的学术价值及论述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并签署“同意”或 “不同意”答辩的意见。315日前《包头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及毕业资格审核表》一式两份上报研究生处。

    (二)论文盲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匿名评审)

    各硕士生导师按照《包头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要求》对定稿论文格式进行严格把关,315日前将盲审稿电子版(删除研究生姓名和指导教师姓名)上报研究生处。

    论文通过盲审方可答辩。经学术不端查询,有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的研究生及其导师必将追究其责任, 按照《高等学校预防预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第40号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包头师范学院学术道德规范和学风建设实施细则》(包师字[2012]16号)《包头师范学院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实施细则》和《包头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检测程序及处理办法》(包师字[2012]59号)(试行)做出相应处罚。

    (三)确定答辩方案

    研究生培养单位在517日前将答辩方案上报到学校研究生处。答辩方案经学校领导审批同意后,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正式答辩前三天在指定位置,公开张贴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公告,并同时通过研究生处网页发布公告。

    三、答辩工作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请严格按照《包头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办法(试行)》答辩工作程序组织研究生答辩,5月26日前完成答辩工作。

    四、答辩后工作

    (一)各答辩委员会组织召开会议,审查学位申请者的资格、学位论文和答辩材料等,并将拟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上报研究生处。

    (二)答辩通过后,研究生应根据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后定稿,经导师审核后正式印制5本,其中2本用于研究生培养单位存档,另外3本于614日前上报研究生处,同时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学位论文电子版应与印刷本一致。

    (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在614日前将所有研究生的档案材料整理完毕并上报研究生处。

    (四)上报的材料表格均可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研究生档案装入档案袋时须按照《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硕士学位审批材料》规定顺序排序。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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